各有关部门:
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成果范围
凡我校教师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:
(一)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。
(二)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、著作(不包括教材、论文集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、教学课件)。
正式发表的论文,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,可以在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,字数不少于3000字;正式出版的著作,须有“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”核准字号,以“第1版第1次印刷”为准,字数不少于10万字。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、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。在境内用外文发表、出版的成果,论文需报送中文译文,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。
(三)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,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,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。
二、成果材料要求
(一)申报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
1.成果原件(复印件)。
2.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》(见附件1)。
3.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。
以上第1、2项纸质材料胶装成册2套,装入一个档案袋,档案袋封面标明申报成果相关信息。
以上材料的同版word格式电子文本,OA发送联系人。要求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名为“姓名+成果申报”,其内含两个文件,文件名分别命名为“姓名+成果申报评审书”和“姓名+成果(论文、著作或研究报告及结项证书等)”。
(二)成果材料的具体要求
1.已结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,需提交报告原件及《结项证书》复印件。
2.正式发表的论文,原件经申报人所在部门核实后退回,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的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、论文等复印。
3.正式出版的著作,需提交原件2本。
申报人所在部门要对申报成果严格把关、认真审核,在评审书的“二、参评成果信息-申报人单位意见”栏签字、盖章,并提交《教育科学研究重要事项审核表》(见附件3)纸质版。
(三)成果文本复制比检测
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(查重)。全国中文核心期刊(北京大学图书馆版)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,但须在信息汇总表栏明确标示。
三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
(一)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。
(二)材料受理时间:2024年6月21—25日。
(三)地址:综合办公楼321室高等教育研究所,联系人:崔守众,电话:62506897。
高等教育研究所
2024年6月21日